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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輪「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已於2020年9月30日截止申請。)

政府夥拍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推行「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升降機資助計劃),向合資格的私人住用或綜合用途(商住用途)樓宇的業主提供經濟誘因及適切的專業支援,以鼓勵他們進行升降機 註1優化工程,從而提升舊式升降機的安全。

註1︰只適用於曳引式升降機。
 

參加資格

參加升降機資助計劃的樓宇必須符合下列各項準則:

1.    私人住用或綜合用途(商住用途)樓宇註2(包括以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合作社)持有);及 
2.    樓宇內的升降機尚未配備任何或所有列於
〝資助涵蓋的工程/服務範圍〞第1段的「必須的安全裝置」;及
3.    樓宇內所有住用單位於2017/18年度的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巿區(包括沙田、葵青、荃灣)單位不超過港幣$162,000; 新界單位不超過港幣$124,000;及

4.    申請人必須於未展開招標聘請工程顧問或 / 及註冊升降機承辦商前遞交申請。(於第二輪升降機資助須知第7.3段所述情況除外)
 

註2︰不包括由政府、個別機構或個別人士擁有的整個屋苑/整幢樓宇。
 

業主組織類別及申請代表

1.    如樓宇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則必須由法團作為申請人向市建局提交申請。

2.   如樓宇未有成立法團(包括合作社樓宇),則必須由全體業主或合作社(如適用)作為申請人向市建局提出申請。請先參閱「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申請表內附錄一《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樓宇申請須知》了解相關的申請規定和要求。

 

申請期

第二輪將於2020年1 月6日開始接受申請,申請人必須於2020年9 月30日或以前將申請表及第二輪升降機資助須知第3.3段內的所述文件,以( i ) 網上形式或 ( ii ) 郵寄或親身交至市建局辦事處。(詳情請參閱第二輪升降機資助須知第2段)

 

資助涵蓋的工程/服務範圍

資助適用於以下升降機優化工程,包括:

1. 加裝「必須的安全裝置」(除第二輪升降機資助須知第7.3段所述情況外,若升降機尚未配備以下裝置,則每項欠缺的裝置都必須包括在升降機資助計劃的申請內)

  1. 雙重制動系統;
  2. 防止機廂不正常移動的裝置;
  3. 防止機廂向上超速的裝置;及
  4. 機廂門鎖及門刀。

2. 加裝「自選的安全裝置」(若升降機尚未配備以下裝置,則自選加裝以下每項欠缺的裝置都會被包括在升降機資助計劃的資助範圍內)

  1. 對講機及閉路電視系統;
  2. 障礙開關掣;及
  3. 自動拯救裝置。

3. 加裝上述第1段(i)至(iv)項的「必須的安全裝置」時因應技術需要或更具成本效益考慮而需要更換的升降機驅動器及相關工程。

4. 更換整部尚未配備上述第1段(i)至(iv)項的任何或所有「必須的安全裝置」的升降機。

5. 為完成上述第1至4段工程後相關安全裝置的保用服務(但不括升降機的例行保養)。

6. 市建局會為申請人就第1至4段的範圍安排免費顧問服務。如申請人要求免費服務範圍以外的服務,需自行全數承擔相關的顧問服務費用,有關顧問的服務範圍及服務範圍以外的服務收費及方式將詳列於協議書內。如申請人選擇自行聘請顧問統籌升降機優化工程,有關顧問服務費用亦可獲資助。

 

資助款額

申請經批核後,有關的樓宇業主可獲以下資助︰

1.  申請人最高可獲每部升降機涉及〝資助涵蓋的工程/服務範圍〞1至5段的工程及保用服務費用的六成,及第6段如申請人自行聘請工程顧問的服務費用,資助上限為每部升降機港幣$20,000。上述〝資助涵蓋的工程/服務範圍〞1至5段的資助費用連同自行聘請工程顧問服務費用資助(如適用)的總資助上限為每部升降機港幣$500,000註5

2.  有關樓宇內年滿60歲或以上的合資格長者自住業主,可獲所需分擔相關工程費用的全數資助註6;及上述第1段所需分擔自行聘請工程顧問的服務費用的全數資助(如適用),惟每個住宅單位資助上限為港幣$50,000註5。合資格的長者自住業主,必須自行填寫「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個別單位業主申請表」,並於第二輪《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第6.7段內所述的申請期內自行提交其申請予市建局。詳情可參閱第二輪《升降機資助長者自住業主須知》。

註5︰有關計算資助的範例,請參閱第二輪升降機資助須知附錄一。
註6︰資助須按
第二輪升降機資助須知第7.15段釐定。

 

3.  獲批准參加升降機資助計劃的合作社樓宇,合資格的長者自住合作社社員可以就其居住之單位申請上述第2段的長者自住業主的資助。

 

其他資助

1.  籌組業主立案法團資助

為鼓勵樓宇業主籌組法團以進行樓宇維修工程,若申請人的法團證書簽發日期為遞交本計劃申請表前12個月內,而該申請已獲批本計劃的《原則上批准通知書》,申請人可獲籌組業主立案法團資助港幣$3,000。

2.  申請人計劃同時進行樓宇復修工程,而樓宇又符合公用地方維修資助」的申請資格,申請人可同時申請「公用地方維修資助」的資助,惟相關工程項目不能與升降機資助計劃所批准的工程項目重複。詳情可參閱《維修資助須知》。

3.  申請人於每項工程不可獲得雙重資助,如申請人就相同的工程獲批其他支援計劃的資助或津貼,例如:「樓宇更新大行動1.0」、「樓宇更新大行動2.0」、「公用地方維修資助」(前稱「公用地方維修津貼」) 丶「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中電綠適樓宇基金」及港燈「智惜用電樓宇基金」等,市建局可能會撤回或從升降機資助計劃中扣減該項工程於其他計劃所獲得的資助或津貼。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詳情以《第二輪升降機資助須知》為準。

LIMSS poster

 

「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外展社會服務

居於已參加優化升降機計劃之樓宇,而樓宇內只有一部升降機(第一類樓宇)或每層只有一部升降機抵達(第二類樓宇)之有需要居民, 在升降機停駛期間可能會遇到上落或其他困難。為了協助他們,市建局已聘請東華三院為計劃經理及以下三間外展社會服務營運機構,提供了一系列外展社會服務。

 

欲知服務詳情,請與以下外展社會服務營運機構聯絡。

 

外展社會服務營運機構及聯絡詳情:

服務範圍

營運機構

熱線電話

辦公時間

電郵

大廈停𨋢社區支援手冊

服務範圍一 :

新界區

深水埗區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

3586 9796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info-limss@elchk.org.hk

按此下載

服務範圍二 :

觀塘區

九龍城區

黃大仙區

油尖旺區

東華三院

2667 3060

info-limss@tungwah.org.hk

按此下載

服務範圍三 :

港島區

聖雅各福群會

5185 5253

info-limss@sjs.org.hk

按此下載

 

申請表

申請表

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申請表(適用於個別單位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