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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 

 

[第三輪「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已於2023 年9 月 30 日截止申請]

 

政府在《2017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撥款港幣20億元伙拍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推出「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消防資助計劃)。有見公眾對消防資助計劃反應良好,政府在《2019 年施政報告》中宣佈額外撥款35 億元,為消防資助計劃「加碼」至55億元,以資助舊式綜合用途樓宇業主,履行《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條例」)下提升大廈消防安全的要求。

 

參加資格


參加消防資助計劃的樓宇必須符合下列各項準則︰ 


1.  樓宇屬於「條例」下的非單一業權及「條例」下的目標綜合用途(商住兩用)樓宇;


2. 樓宇所有的住用單位的平均應課差餉租值:巿區(包括沙田、葵青、荃灣)單位不超過港幣$187,000、 新界(除沙田、葵青及荃灣區)單位不超過港幣$143,000;及


3. 樓宇業主或業主組織已接獲消防處及屋宇署就樓宇公用部分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指示」)及/或其相關的「符合消防安全令」,而截至2017年10月11日當日尚未獲部門發信確認已完成「條例」要求的全部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業主組織類別及申請代表
- 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即必須由法團作為申請人向市建局提交申請。
- 未有成立法團(包括合作社樓宇),則必須由全體業主或合作社(如適用)作為申請人向市建局提交申請。請先參閱「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申請表內附錄一《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樓宇申請須知》了解相關的申請規定和要求。

 


資助用途
資助只適用於為遵辦「指示」及/或其相關「符合消防安全令」而須在樓宇公用部分進行的工程項目,包括︰

 

A. 提供或改善下列消防裝置及設備
(i)    自動花灑系統;
(ii)   消防栓及喉轆系統;
(iii)  手控火警警報系統;
(iv)  緊急照明;
(v)   機械通風系統的自動中斷操作裝置;及
(vi)  其他消防處接受的替代消防裝置及設備/措施
 
B. 改善消防安全建造
(i)     以耐火結構保護出口路線及樓梯;
(ii)    改善通往街道的出口;
(iii)   提供或更換防火門;
(iv)   改善樓梯的闊度;
(v)    加設樓梯;
(vi)   改善現有升降機,使之成為消防員升降機;
(vii)  加設消防員升降機;
(viii) 改善外牆的耐火能力,並保護其中的開口;
(ix)   在建築物內不同部分之間以耐火結構分隔;
(x)    在樓梯內以耐火物料圍封非緊急設施;及
(xi)   為地庫提供排煙口。 
 
資助可涵蓋支付上所述工程項目所需的專業服務(例如聘請顧問)以及任何附帶或跟進工程。所有工程必須符合法例要求及由合資格註冊承建商進行。

 

受惠對象及資助款額
申請人最高可獲資助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和顧問費用的六成,或該類樓宇的相應資助上限(見下表),以較低者為準。 

 

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資助上限
 

樓宇層數  資助上限 (港幣)
1 - 3 層 23 萬元正
4- 6 層 47 萬元正
7- 12 層 79 萬元正
13 層以上 126 萬元正

如樓宇已聘請合資格註冊承辦商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市建局委任的獨立顧問會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文件(例如招標文件、工程合約和工程進度報告),以釐定資助水平,資助金額亦不會超過工程和顧問費用的六成及該類樓宇的相應資助上限(兩者以較低者為準)。
 
初步設計方案之背景說明
對於現行在商住樓宇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招標過程中採用設計和建造的做法(“現有的設計及建造作業”),不同的持分者(包括大廈業主和消防工程承辦商)都表示遇到困難及表達不滿。


為了針對“現有的設計及建造作業”的缺點,顧問會在招標消防工程之前,與有關當局解決基本設計問題。因此,我們認為“只負責建造”的概念(即在完成消防工程設計,並獲得有關當局對設計的批准後,才招標聘任消防工程承辦商)是可取的做法。另外,除了“只負責建造”的安排,市區重建局聯同消防處/屋宇署亦一起制定了一種新方案。由業主委任的工程顧問會與消防處/屋宇署一起跟進“初步設計方案”,以便在準備採購消防工程承辦商的招標文件前,向有關當局徵詢初步意見。


根據「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的要求,除非獲得消防資助計劃執行委員會的同意,否則顧問公司的服務必需包括於工程招標前,制定改善工程的初步設計(即“初步設計方案”)或在改善工程招標前與當局完成建議改善工程的設計和解決了設計問題(即“只負責建造”)。有關消防資助計劃內就改善工程初步設計的要求及內容,已準備好供參加消防資助計劃的申請者使用。請點擊以下標題獲取相關文件。

 

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 - 改善工程初步設計要求     

 

其他資助 
如樓宇亦符合參加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的申請資格,申請人可同時作出申請。惟相關工程項目不能與第三輪消防資助計劃或其他過往或現時由不同機構或政府部門推行的資助計劃的批准工程項目重複。

 

為鼓勵樓宇業主籌組法團以進行消防改善工程,若申請人的法團註冊證書於申請期限之前的12個月內簽發,而其第三輪消防資助計劃申請亦獲批《原則上批准通知書》,申請人可獲籌組法團資助港幣$3,000。 

 

其他支援

如市民想知道更多關於防火措施及消防安全意識的事宜,可瀏覽消防處公眾教育網頁。

 

  • 2023年4月3日舉辦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的網上簡介會

      

      第一部分 : 簡介資助計劃內容及注意事項 - 市區重建局代表

 

      

     第二部分 : 簡介「強制驗樓計劃」的要求及注意事項 - 屋宇署代表

 

     

     第三部分 :「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涵蓋工程範圍及如何遵辦消防安全指示 - 消防處及屋宇署代表

 

     

     第四部分 : 法團及管委會的職責和權力及採購注意事項 - 民政事務總署代表

 

      

     第五部分 - 簡介《復安居》計劃,「誠信維修 · 提防貪污」,簡介《競爭條例》及如何防範圍標 - 警務處,廉政公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