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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維修保養周期須視乎每幢樓宇的個別情況(例如樓宇用途、等級及狀況)、使用者的期望及負擔能力而定,並因應某些特殊情況和預期達致的水平而作出調整。但對於涉及住戶及公眾安全或衛生的重要項目的維修保養周期,或一些法定要求的檢查及測試,其保養周期則不應延長,例如外牆飾面、消防安全設施、消防裝置及設備、電力及電梯裝置等等。

 

一般樓宇的維修保養周期(只供參考)

設施 工程項目 周期
外牆油漆 重新粉飾 4至5年
外牆飾面 定期檢查 每年
詳細檢查  5 至 6年
結構構件 定期檢查  每年
詳細檢查 5 至 6年
結構性修葺  於有需要時
內部間牆 重新粉飾/修補  3 年
結構性修葺 於有需要時
食水供應系統 檢查及潤滑水泵和檢查閥門(水掣) 每月
清洗水缸和檢查閥門 3個月
沖廁水供應系統 檢查及潤滑水泵和檢查閥門 每月
清洗水缸 6個月
窗戶、外部欄杆及金屬部分 檢查狀況和重新安裝 每年
重新髹漆(鋼及鐵) 2至3年
天台排水系統 檢查和清洗排水渠及排水明渠 每2個星期或颱風吹襲/豪雨的前後
地面排水系統檢查表面有沒有損毀或植物生長  每年
地下排水系統 檢查和清洗沙井  2個月

以閉路電視勘測地下排水渠

(如預計地下泥土會有頻密的移動或沉降)

2年
電梯 抹油和保養  每個月
大修 每年

電力裝置(負載量超逾100安培的

固定電力裝置)

由合資格的電力工程承辦商檢查、測試及領取證明書 每 5年最少接受一次檢查、測試及領取證明書
消防裝置  由管理人員檢查和重新安裝 每星期
進行大修和向消防處報告 每年
檢查防火門 1至2天
氣體上給供氣分喉  由合資格的氣體工程承辦商檢查 最少每18個月檢修一次
遊樂設施 由管理人員檢查     1至2天
由機械技工/專業人員檢查 每年
斜坡及擋土牆 由管理人員檢查地面排水渠道和保護表層 在每年的雨季來臨前最少一次及暴雨、颱風之後
例行保養檢查 在每年的雨季來臨前最少一次及暴雨、颱風之後
由合資格的土力工程師檢查 最少每5年一次
其他 警鐘、公共天線系統、保安系統等 6個月至1年
天台、樓板及飾面 每年

參考資料:屋宇署《樓宇維修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