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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工程及完工

驗收工程及完工

復修工程的最後一環,就是驗收所有工程項目及由工程顧問確認工程已完成。此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完工後,工程顧問/工程承建商須申報完工,以完成解除命令的手續(如適用)。工程顧問亦會聯同業主/法團驗收巡視,並確定完工日期,證明所有工作已妥善地按合約要求及規定完成後,發出完工證明書。工程承建商須妥善地在合理時間內執收及跟進所有仍有缺陷的項目。
 

在發出完工證明書後,樓宇的有關施工部份將正式交回業主/法團。在保固期內,視乎工程合約所訂,工程承建商有責任修補所有出現的損毀。在所有修補工程妥善完成後,工程顧問就會發出補修工程完工證明書,業主/法團便須發放原先保留的款項。待最後結算完成後,整個工程合約便告完結。
 

在復修工程完成後,業主/法團不應忽略及後定期保養的需要,並應制定復修保養週期及設立復修基金等等。

 

應為樓宇購買保險,否則業主便可能須承擔因意外損毀而產生的費用及賠償,個別業主可能亦要負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