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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5

新一轮「楼宇更新大行动2.0」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将於七月推出

政府於2018年伙拍市区重建局 (市建局) 分别推出「楼宇更新大行动2.0」(2.0行动)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消防资助计划)。有见公众对两个计划反应良好,政府已宣布分别额外拨款30亿元推行第二轮2.0行动及35亿元推行新一轮消防资助计划。视乎拨款情况,政府预计最快可於2020年第三季开始接受申请。业主可预早为参加新一轮申请作出准备,包括由业主立案法团筹备举行业主大会,议决及通过参加计划所需的会议议程 。如欲了解所需决议事项,可致电查询热线3188 1188若楼宇尚未成立业主立案法团,可依据《建筑物管理条例》要求筹组法团,以便统筹工程。

计划概览:

计划名称

楼宇更新大行动2.0 (第二轮申请)

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 (新轮申请)

资助用途及范围

进行「强制验楼计划」下的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

处理「消防安全指示」下,在公用地方进行的消防改善工程

合资格楼宇

•    40-49年的私人住宅及综合用途(商住)楼宇,已获强制验楼通知或预先知会函件 (截至2019年10月11日,尚未获屋宇署发信确认已完成相关要求);或

•    50年以上的私人住宅及综合用途(商住)楼宇,有意自愿遵办强制验楼计划的要求 (截至2017年10月11日,尚未获屋宇署发信确认已完成相关要求)  

•    非单一业权之目标综合用途(商住)楼宇
•    获消防处及/或屋宇署就公用部份发出的「消防安全指示」; 而截至2017年10月11日,尚未获有关部门发信确认已完成相关指示要求

2017/18年度的平均应课差饷租值符合下列上限:

市区 (包括沙田、葵青及荃湾区 )每年$162,000或以下

新界区 (沙田、葵青及荃湾区除外) 每年$124,000或以下

资助金额

楼宇公用部份资助:

•    未满60岁的自住业主,资助有关费用八成,每个单位上限 4万元
•    年满60岁的长者自住业主,资助有关费用的全数,每个单位上限5万元

楼宇私人拥有的伸出物资助

•    资助有关费用的五成,每个单位上限6千元

 

•    最高可达工程和顾问费用的六成,或按楼宇的层数而定的相应资助上限(以较低者为准)

 

 

上述资料只供参考,详情以日后计划的《申请须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