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妥 – 电子招标平台
电子招标平台(公众版)
(适用於市区重建局楼宇复修计划下的招标项目)
招标妥 - 电子招标平台
电子招标平台为市区重建局「招标妥 」计划其中一项服务,让已参加此计划及其他楼宇维修计划的私人大厦业主,透过此电子招标平台,招聘工程顾问或/及合资格工程承建商,以进行楼宇复修工程。
凡具有以下专业资格之人士,均可申请为「电子招标平台」的注册人士,并参与有关投票的项目:
(1) 工程顾问公司 (认可人士/注册检验人员) (注一)
(2) 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 (注一)
(3) 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 (第1或第2级别)(注一)
(4) 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第I级别)(注一)
(5) 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第II级别)(注一)
(6) 注册升降机承办商 ( 只适用于「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 (注一)
此外,市建局亦会为参与「招标妥 」计划的私人大厦业主,提供以「标书收集处」的电子化形式处理回标安排,可按此处以了解详情。而有关「招标妥 」计划详情,可参阅有关资料(按此处)。
工程顾问公司 (认可人士/注册检验人员) 、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第I级别)和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第1或第2级)除了可申请注册「电子招标平台」,亦可另外申请「楼宇复修公司登记计划」。成功登记的公司数据与评核分数已列载于「楼宇复修公司数据库搜寻器」供公众查阅。合资格的工程顾问公司或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或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第I级别)或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第1或第2级)可透过 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
(适用於业主自行进行的招标项目)
1) 背景
巿建局为协助有足够自组能力或已顾用物业管理公司的私人楼宇业主,并鼓励他们为所属大厦进行适时复修,本局额外设立全新之「电子招标平台(公众版)」(简称「平台」)予公众免费使用而不需要参加市建局辖下的楼宇复修支援计划。
2) 对象
凡已成立法团或/及聘用物业管理公司之私人大厦业主,不论楼宇是否属於商住用途,均可以业主组织或物业管理公司名义在「平台」开立账户。
3) 招标流程
当在「平台」开立账户后,账户持有人可自行上载标书文件及透过「平台」进行邀请投标程序。而继后之回标安排及开标程序,账户持有人必须按「建筑物管理条例(香港法例第344章)」及其工作守则,就采购供应品、货品及服务之要求及程序完成有关工作,从而委聘合资格人士进行筹组或展开大厦维修工程。巿建局除为「平台」管理其糸统上之操作外,不会参与其后的回标及开标程序。有关上述法例要求的招标程序可参考本局编制的「楼宇复修实务指南」(按此处)。
4) 注册名单
凡具有以下身份之人士,均可申请为「电子招标平台(公众版)」的注册人士,并参与有兴趣的投标项目:
电子招标平台(公众版) - 工程顾问、承建商及服务提供商
(1) 工程顾问公司 (认可人士/注册检验人员) (注一)
(2) 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 (注一)
(3) 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第1或第2级)(注一)
(4) 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第I级别)(注一)
(5) 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第II级别)(注一)
(6) 注册升降机承办商 (注一)
(7) 环境保护署 -「EV屋苑充电易资助计划」下之「注册电业承办商」(注二)
(8) 锤敲测试服务提供商 (注二)
注册名单 - 楼宇复修公司登记计划
(9) 认可人士 (注二)
(10) 注册检验人员 (注二)
(11) 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 (注二)
(12) 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 (第I级别) (注二)
(13) 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 (第1或第2级) (注二)
注一:在新登记时,系统会要求有关注册人士填报是次申请是否涉及上述两个或任何一个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登记。
注二:有关注册人士的登记只适用於「电子招标平台(公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