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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维修免息贷款

此计划于2024年4月1 日起停止接受申请,阁下可申请其他计划,即屋宇署的「楼宇安全贷款计划」或市建局的「有需要人士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以进行相关维修工程。

 

目的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获批金额港元$50,000或获批工程费用(以较低者为准)的免息贷款作为维修单位内各项有关家居安全及环境衞生设备之用。贷款於整笔款项发放后以最长36个月等额的形式摊还。


申请资格

 

1. 以贷款维修的香港住宅物业(以入伙纸为准):

   1.1 必须已有30年楼龄或以上(以入伙纸为准),但不包括楼高三层或以下的楼宇、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

   1.2 市区(包括沙田、葵青、荃湾)及新界区楼宇单位的应课差饷租值须符合「楼宇复修综合支援计划」附件一第2(a)项所列限额;

   1.3 为每一位申请人唯一以任何形式拥有业权的香港物业;及

   1.4 为由个人单独或联名拥有(即非透过公司拥有)。

 

2. 申请人必须包括物业的注册业主及所有联名注册业主。


3. 申请人须提供入息证明文件(如粮单),以证明具备 还款能力。申请人如未能提供入息证明文件,须就进行维修的物业订立一份以市建局为承押记人的法定押记。


4. 未获解除破产令的破产人士将不获批贷款。


5. 申请人 必须在 进行家居维修工程前递交申请表格 。

 

内容简介

-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获批金额为港币$50,000或获批工程费用 (以较低者为准) 的免息贷款

- 为维修单位内各项有关家居安全及环境衞生设备之用。

- 贷款於整笔款项发放后以最长36个月等额的形式摊还